超载保护装置
超载作业是造成起重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,轻者损坏起重机零部件、使得电机过载或结构变形;重者造成断梁、倒塔、折臂、整机倾覆的重大事故。使用灵敏可靠的超载保护装置是提高起重机安全性能、防止超载事故的有效措施。超载保护装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。
超载保护装置按其功能的不同,可分为自动停止型和综合型两种。按结构型式分,有电气型和机械型两种。
自动停止型,是指当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时,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(起升、伸臂、降臂等)继续动作。综合型,是指当起升质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%左右时,能发出声响或灯光预警信号。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,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,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。
电气型,是把检测到的载荷等机械量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,再进行放大、比较、运算和处理;机械型,是指通过杠杆、偏心轮、弹簧或液压系统检测载荷,由行程开关(控制阀)动作。
起重机械,根据其构造和性能的不同,一般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、桥式类型起重机械和臂架类型起重机,缆索式起重机四大类。轻小型起重设备如:千斤顶、气动葫芦、电动葫芦、平衡葫芦(又名平衡吊)、卷扬机等。桥架类型起重机械如梁式起重机等。臂架类型起重机如固定式回转起重机、塔式起重机、汽车起重机、轮胎起重机、履带起重机等。缆索式起重机如升降机等。
按起重性质分:流动式起重机、塔式起重机、桅杆式起重机。
按驱动方式分:一类为集中驱动,即用一台电动机带动长传动轴驱动两边的主动车轮;另一类为分别驱动、即两边的主动车轮各用一台电动机驱动。中、小型桥式起重机较多采用制动器、减速器和电动机组合成一体的“三合一”驱动方式,大起重量的普通桥式起重机为便于安装和调整,驱动装置常采用万向联轴器。
按结构形式,起重机主要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、桥架式(桥式、门式起重机)、臂架式(自行式、塔式、门座式、铁路式、浮船式、桅杆式起重机)、缆索式。
换句话说,起重机的工作水平和起重荷载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。它有很大的重量和高水平的工作。工作水平高,起重能力不大,即使两台起重机重量相同,但工作水平不同,各部件的安全系统也不同。相应的规格、尺寸和尺寸是不同的。
当用户选择起重机时,如果仅对起重机起作用而忽略了工作水平,对轻型起重机使用满负荷工作水平频繁,则会加速起重机的报废和零部件的频繁故障,甚至造成事故、安全。